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3-2024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水永生 | 发布时间: 2024-05-20 | 阅读数: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现将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实施细则》。

二、参评要求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学校下达名额情况如下:

荣誉称号

优秀毕业生

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数量

33

26

7

7

各班“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分配名额见附件2。

(三)参评要求

1.各类荣誉称号参评硬性标准

(1)“优秀毕业生”应符合:

①在校期间学习总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毕业生中排名前30%;

②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2)“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应符合:参评年度课程成绩本专业排名前30%。

(3)“优秀学生干部”应符合:参评年度课程成绩本专业排名前50%。

2.参评指标所限时间区间:

(1)由于2023-2024学年毕业班整体无课程安排,本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使用的课程成绩,为申请人在校期间课程成绩标准分。

(2)“优秀毕业生”评选中使用的其余参评指标,为申请人入学以来至2024年5月31日的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时长、所获奖励。

(3)“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中使用的其余参评指标,为申请人2023-2024学年开学至2024年5月31日的社会实践经历、志愿时长、所获奖励。

(四)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 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的一项兼得;

4.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6.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8.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线上申请

2024年5月27日24:00前,申请人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毕业生表彰评优申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申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分开填写申报);逾期视作学生本人放弃申请;

2.申请人提交电子、纸质材料至团支书处

2024年5月26日前(各班具体提交时间由各班团支书自定),申请人将以下材料均提交至团支书处:

(1)《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知产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3,只需提交电子版)

(2)《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知产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附件3-4,只需提交电子版)

(3)《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3-1,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4)《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2,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5)工时证明(志愿汇截图,截图中需显示相应志愿时长获得日期,只需提交电子版)

(6)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楚完整,只需提交电子版)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班团支书组织全体同学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对《厦门大学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进行审核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团支书填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知产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并签名。

各班在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过程中,应注意:

1. 班级推荐名额

(1)“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候选人由班级根据附件2的各班推荐指标数推荐报送学院评选;“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项荣誉称号,全院共计各7个名额,由每班推荐报送最多各1名候选人,学院统一评选。

(2)符合学院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的同学,均有资格申请参评。“优秀毕业生”与其余三类荣誉称号可以同时申请。但其余三类荣誉称号的申请需遵循以下要求:同一申请人仅可同时申请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者可以同时申请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但不得同时申请参评“优秀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3)申请人申请参评“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原则应先获得班级“三好学生”推荐名额,不得单独申请。即各班应从班级推荐申报“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同学中,择优推荐一者申报“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4)班级按照学院规定名额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这三类荣誉称号推荐人选中,如有同时参评两个荣誉称号,还应在学院规定名额外,按照同时申请两个荣誉称号的人数推荐相应数量的候补人选,并注明推荐顺序。(如:若A同学同时参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班级推荐资格,则班级需要同时再推荐1名“三好学生”候补人选B同学至学院:若A同学评上“优秀学生干部”,则B同学获评“三好学生”;若 A同学落选“优秀学生干部”,则获评“三好学生”,B同学落选。)

(5)班级按照学院规定名额上报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这三类荣誉称号推荐人选中,如有同时参评两个荣誉称号,以学院评选结果认定其所获得的最终荣誉称号,这三类荣誉称号在评选中不可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2. 民主评议程序要求

(1)班级评议前应提前告知班级成员相关评选规则,将申请人的申请表进行公示,申请表是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评议时应告知班级成员应公平、公正地进行投票,坚持“选优不选熟”的原则;评议后应及时将结果进行公示,确定班级成员无异议后方上报学院评选。

(2)班级民主评议分两轮进行:第一轮由团支书公布申报荣誉称号申请人员名单,班级全体成员对是否同意申请人员申报提出是否同意的意见。第二轮由团支书组织无记名投票,申请人原则上应当回避(具体要求见下文),其它成员每人所能投票的票数,应按照附件2班级分配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名额数适当增加一票,以保证候选人票数间有合理差异。(如本班“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人,则班级成员可投的票数为2+1=3票)

(3)班级组织无记名投票的第二轮民主评议时,若无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符合附件4规定的情形,申请人应当全程回避;若因申请人回避出现班级参与评议人数不符附件4规定的情形,请申请人于本人所申报荣誉称号的评议阶段回避,其余评议阶段可正常参与。

(4)班级可根据学校、学院文件进一步规定本班内民主评议参照的标准,但是应不违反学校、学院规定,并且获得班上同学同意且通过,方可实行。

(5)班级应坚持“宁缺毋滥”的评议原则,若有某项荣誉称号在班级内无人申请,则班级可以不向学院申报该荣誉称号的推荐人选。

3. 民主评议结果

班级推荐名单、推荐顺序以民主评议结果为准,不以成绩为标准。成绩排名是参评的资格条件,但并非唯一、最终考虑因素,评议时应着重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政素养以及志愿服务时长、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所获奖励情况。

4.附件4统计表中的名单应按照荣誉称号类别、班级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三)各班团支书汇总提交材料

1.2024年5月29日10:00至16:30之间,各班团支书需提交以下材料至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纸质材料提交至法学院C31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团总支邮箱,详见下文):

(1)本班汇总后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知产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XX’荣誉称号申报信息统计表”;

(2)本班《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知产院)2023-2024学年毕业班申报个人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见附件4),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X级X班荣誉称号候选人班级民主评议表”;

(3)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3)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命名为“(申请人姓名)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4)本班所有申请同学的工时证明截图和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电子版,电子版命名为“(申请人姓名)证明材料”。

2.为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电子版材料请各班以1个压缩包形式(内容为2个申报信息统计表+1个民主评议表+1个申请表汇总文件夹+1个证明材料汇总文件夹)将以上五项申报材料通过1封邮件发送至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团总支处,邮箱xmufxytzyh@163.com。

(四)学院评审

根据学校、学院相关工作文件,结合申请情况和候选人的综合素质、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审核无误后,评选确定各班级评优结果并进行公示。

四、其他问题

本通知未尽事项见学生工作部(处)网站相关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471.htm

联系人及电话:

2020级研究生辅导员:水老师,2181951 shuiyongsheng@xmu.edu.cn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3-2024学年毕业班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rar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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