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1861.htm),现将法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见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见附件2)、《法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见附件3)。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2级以上(含2022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转专业同学需回原学院参评。
(二)评选名额(见附件4)
优秀三好学生:9名(每年段平均2个名额,剩余3个名额以统评方式进行);
三好学生:34名(每年段平均10个名额,剩余4个名额以统评方式进行);
优秀学生干部:9名(每年段平均2个名额,剩余3个名额以统评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 凡在2022-2023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荣誉称号的本科生(即“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均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体质健康测试评审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提交。
7.在评优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优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收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评优。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本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需通过系统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应用进行填报。同时,申请人和班级需提交以下评奖材料: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
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电子版】
2.《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表》(附件6)【电子版】
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荣誉称号申请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
4.成绩单(不含校选)【纸质版】
5.体测成绩证明截图【电子版】
6.工时证明【电子版】(其中电子版需要提交包含志愿服务时间在内的志愿汇app截图)
7.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请按照加分项目分类整理于相应文件夹中)
【注意事项】:
1.同时申请多项荣誉称号的,每项需要分别填写申请表、测评表,并分别提交证明材料。
2.每份纸质申请材料请装订,并于开学后提交;电子版材料请以文件夹、压缩包的形式打包。
3.申请者需将材料给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
4.请大家一次性提交完整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仅允许补交与所提交材料相互佐证的证明。
5.申请者需将电子版证明材料根据“突出表现分”、“发表学术论文”、“社会实践”等分类整理为单独命名文件夹后,命名为“姓名+所申请荣誉称号”压缩包。申请者需将个人材料提交至各班团支书,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1日前提交,纸质版材料请于开学后9月11日前提交。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汇总审查,填写班级测评分和汇总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需提交组织部的材料:
1.本科生荣誉称号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2.测评分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
3.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9)【纸质版、电子版】
【注意事项】:
1.班级收纸质版材料时请按奖项分类整理。
2.电子版测评分汇总表需要按奖项分类汇总。
3.班级交材料之前请核对材料和汇总表中的数量是否一致,汇总表有无遗漏。
4.班级发送电子版材料时请将材料打包在一个以“荣誉称号+班级”命名的压缩包内,邮件主题标明“本科生荣誉称号+班级”。
五、提交材料时间
各班请于2023年9月1日(周五)18:00前将电子版材料完成提交,2023年9月11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版材料完成提交。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发送至学术部邮箱:xmula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于学术部陈锦炫同学处(微信:SAKURAI_YUNA)。
【其他注意事项】
如有申请或有关细则的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如下联系人。联系人:杨梓妍,微信:YZY15005063529。
荣誉称号附件材料.zip
法学院本科生学工小组
2023年8月28日窗体底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