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第二批)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周晓牧 | 发布时间: 2022-03-08 | 阅读数:

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研究生:

2022年校庆期间学校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2项校级奖学金,其中,法学院(知产院)学生可参评的第一批专项奖学金(国际学生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相关评选通知已于3月3日发布;第二批发布的校级奖学金中,法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15项(含“三大奖”)。现将第二批次校级奖学金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三大奖”)的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学院可分别申报1名本单位最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三大奖”实行全校差额评定(全校共评选12名)。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各类奖学金的申报名额

学院(知产院)研究生可参评其中12项、共计21个推荐名额,名额分配按博士(博)、学硕(硕)、专硕(专)单独列出(博士7名、专硕9名,学硕5名)

各奖项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奖励对象和分配指标数见附件3附件4


    二、奖学金申报注意事项

1.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2019级以前的学生(不含2019级):同一学年内,不得参评同一级别校级院级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2019级及以后的学生(含2019级):研究生在学制内原则上仅可获得一次“三大奖”,可多次获得其它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次校级奖学金(“三大奖”及校外竞争性奖学金除外)且与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

3获得过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1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4)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2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2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不能同时兼得,校级奖学金(除“三大奖”之外)与院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6如在今年校庆期间获评“国际学生奖学金”或“谢正赞奖学金”,不得再参与本次通知发布的其他校级奖学金评选。

7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更多相关问题详见附件7《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附件8中的《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 本次评选中,申请三大奖以学生入学以来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参评老生申请“三大奖”以外的其他校级奖学金2020-2021学年表现情况参评(但科研成果不限学年,未在之前的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即可);2021级研究生以入学以来在校期间表现参评。


三、各类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及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2019级以前学生参评适用)

3.学院评选推荐细则详见《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4.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需符合以上1、2、3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相应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详见附件1)。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详见附件6,供参考)。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及电子版文件命名要求

1XXX奖项申请表-姓名纸质版+电子版,份数按对应奖项要求提交

2XXX奖项申报汇总表-姓名电子版

3姓名-学生成绩单纸质版+电子版,份数按对应奖项要求提交

4姓名-科研成果汇总表纸质版需教秘签字+电子版

5姓名-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志愿服务证明、社会实践证明、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奖证书、竞赛获奖证书等材料

6姓名-奖学金评定量表纸质版+电子版

7姓名-奖学金申请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材料提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5请务必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1)电子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3月11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版奖学金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11周五9:30-11:30提交至法学院C319办公室

邮箱地址xmulawscholarships@163.com
(邮件及申报材料压缩包统一命名格式:“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法学院/知产院+姓名+硕/博/专+年级专业+学号”,例:“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知产院+雪梅+专+2020法律硕士(非法学)+130202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其他疑问请咨询院研会学术部工作人员

漪漪,联系方式:18208857014

陈煜磐,联系方式:18950031188



学校相关通知请至以下网站查询:

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18841.htm


 附件.zip



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23月8


上一条:法学院关于2022年厦门大学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法学院关于2022年校庆期间部分专项奖学金(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