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维 | 发布时间: 2020-06-10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本科生相关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2019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均可参评。

2.已获得过2019年度宝钢奖学金和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项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共一个名额(6000/人)。

四、评选标准

初审标准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行(见附件1)。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行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学分数×30+7084分)学分数×60+(85100分)学分数×80]÷课程总学分数(各分数段学分之和)。其中成绩为优、良、及格对应的分数为8510070846069;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分的课程只统计学分数而不列入评奖的课程成绩分计算中。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总计成绩为依据

2.行为表现分

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包括行为评议分和社会活动分两部分,其中行为评议分5分,社会活动分15分,总共20分。

行为表现分的计算依据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

四、提交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电子版即可):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

2.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3.成绩单

4.工时证明(截图)

5.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2061212:00前发送至吴老师(邮箱:ww@xmu.edu.cn,电话:2183238)。

 附件1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doc

 附件3  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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