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法学院本科生相关评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2019级学生和延期毕业生除外)均可参评。
2.已获得过2019年度宝钢奖学金和2019年度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项奖学金。
二、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共一个名额(6000元/人)。
四、评选标准
初审标准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执行(见附件1)。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行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学分数×30+(70~84分)学分数×60+(85~100分)学分数×80]÷课程总学分数(各分数段学分之和)。其中成绩为优、良、及格对应的分数为85~100、70~84、60~69;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计分的课程只统计学分数而不列入评奖的课程成绩分计算中。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总计成绩为依据。
2.行为表现分
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包括行为评议分和社会活动分两部分,其中行为评议分5分,社会活动分15分,总共20分。
行为表现分的计算依据参评学生在学期间的所有表现。
四、提交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电子版即可):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
2.《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3.成绩单
4.工时证明(截图)
5.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6月12日12:00前发送至吴老师(邮箱:ww@xmu.edu.cn,电话:2183238)。
附件1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doc
附件3 2019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