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本科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吴维 | 发布时间: 2020-06-04 | 阅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处《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2020/0602/c3084a403768/page.htm),现将法学院本科生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文件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实施细则》。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国来华留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19-2020学年内(即2020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具体名额指标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优秀毕业生”的参评区间为本科入学至毕业当年5月底,“优秀毕业生”外的毕业班荣誉称号参评学年年度区间为2019-2020学年开学至5月底;

3.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申请者材料提交要求(所有材料均提交电子版)

1.本次“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需通过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先进个人”: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和“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3-1)、《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2);

3.《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表》(附件3-3);

4.华人策略综合讨论荣誉称号申请承诺书(附件3-4);

5.工时证明(截图)

6.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1.同时申请“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需要分别填写申请表、测评表,提交证明材料。

2.申请者需将材料给班级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二)班级材料提交要求

班级评议小组汇总审查,填写班级测评分和汇总表。班级评议小组需提交组织部的材料:

1.荣誉称号申请者提交的材料;

2.华人策略综合讨论本科生荣誉称号测评汇总表(附件3-5)。

注意:

1.班级收集申请人电子版材料时请分别按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类整理;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测评汇总表分别统计;

3.班级交材料之前请核对报名人数与提交材料是否一致,是否有遗漏。

五、时间安排

请各班负责人于2020年6月9日12:00前将最终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廖瑜婧(邮箱:863851800@qq.com)。

联系人:廖瑜婧,联系方式:18030205276

 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本科生)评选工作附件材料.zip

上一条: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南海研究院关于2019-2020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