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宋磊华 | 发布时间: 2014-09-17 | 阅读数:

为做好2014-2015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认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学生从厦门大学信息门户http://i.xmu.edu.cn登录学工管理系统进行申请认定。9月24日前老生认定结束,9月30日前新生认定结束。

二、学生申请流程

1.新生和首次申请认定的老生

新生和首次申请认定的老生通过系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将系统生成的《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打印后提交各学院,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的《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调查表》)。

2.再次申请认定的老生

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需在线申请并打印《申请表》提交学院即可;如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的,还要填写《调查表》。

3.学生提交的上述材料由学院负责统一保管

学生提交的表格特别是《调查表》是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认定和获取资助的重要依据,故该表格应由辅导员统一管理。若辅导员发生变动,必须做好表格移交工作。学校将随时抽查相关申请材料的保管情况。

附件一: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附件二: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谈话提纲

上一条:转发学校学生处关于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说明

下一条:转发学校学生处关于201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