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法治集美•阳光生活”首届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人: 宋磊华 | 发布时间: 2015-01-16 | 阅读数:

一、活动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5年适逢普法宣传的第三十个年头,为了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调动广大市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集美区依法治区办联合集美区司法局举办了此次微电影剧本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2015年2月28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社会各界,不限行业、职业。

四、作品要求

     1、以近年来新修订的、热门的法律法规为主题,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旅游法、婚姻法等,围绕百姓生活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反映社会热点,贴近居民生活。

     2、可从现实生活取材,进行改编、再创作,讲述一段法治故事的剧情类作品;也可以涉法案例、法律事件为创作素材,解读法律条文或宣传法律知识的纪实类作品。

     3、字数不限,要求贴近实际生活,具有完整故事情节。情节新颖、想法独特,并且具有明确的立意、清晰的正面导向,诠释法律法规准确,有较强的法制教育意义。

 4、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且为未参加过其他征集、评选活动,未出版、未投拍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奖的作品,主办方保留追回奖项的权利。
   5、主办方独家享有获奖剧本的摄制权及相应的邻接权,即有权对获奖剧本进行改编,摄制成微电影,在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播放并发行,不再支付除奖金外的其他费用。获奖剧本作者享有对微电影编剧的署名权。

五、投稿方式
   2015年2月28日之前将电子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法治集美·阳光生活”法治微电影剧本征集大赛活动专用邮箱2919174581@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剧本正文格式要求为宋体四号字体,请注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六、活动日程安排

    作品初审:2015年 3月30日前。初审后的作品将在青少年手机报展示并进行公众投票。

    评比表彰:2015年4月下旬。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网站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比,对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七、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200元。鼓励奖30名,奖金各100元。主办方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

 

联系咨询电话:2023269 18965132209 18050117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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