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6-10-27 | 阅读数: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青年中的传播弘扬,按照团省委相关要求,我校将继续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

二、推选对象

被推选对象年龄应在14岁至40岁之间(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228日),政治立场坚定、个人事迹突出,侧重于来自基层一线的身边好青年(获得过往届全国级、省级向上向善好青年和青年五四奖章荣誉者不参选)。主要分以下类别:

1.爱岗敬业好青年: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热爱本职,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追求卓越,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业创新好青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勇于自主创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就业增收、开展公益创业;富有创新精神,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为推动转型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诚实守信好青年:诚信为本,对人对事信守承诺,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其人其事在社会上有着优良口碑和较大社会反响。

4.崇义友善好青年:乐于助人,扶贫济困,热心公益。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够挺身而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公序良俗、倡导文明新风。

5.孝老爱亲好青年:践行家庭美德,关爱老幼和鳏寡孤独,在赡养、扶助对象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时,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活动安排

请各学院广泛宣传,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及青年教师参加,并填写《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请各学院团委于2016年1115日前将推荐信息汇总表至邮箱wangyanfang@xmu.edu.cn,具体推荐表及支撑材料等确定获推荐资格后再提交。

联系人:王岩芳  联系电话:2186675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25

附件:

1.关于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向上向善好青年”主题活动的通知

2.福建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推荐人员信息汇总表 (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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