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志愿服务优秀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项目奖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6-09-24 | 阅读数:

法学院各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大力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开展,促进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展现大学生志愿服务风采,共青团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委员会、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2015-2016学年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 2015—2016年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优秀志愿者”共计25名,其中本科生15名,研究生10名;
  2. 2015—2016年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共计5名;
  3. 2015—2016年度华人策略综合讨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共计2项。

 

二、评选范围

  1. “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面向法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
  2. “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评选面向法学院主办的所有志愿服务项目。

 

三、参评年度

2015—2016学年度

原则上,只认可系统中所显示的活动时间或工时认证时间在2015年9月-2016年9月时间段内的志愿服务活动及其工时。

 

四、评选条件

(一)评选“优秀志愿者”的参选者应满足下列条件:

1.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各个志愿者活动的有关规定,当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40个小时(含40小时),并且在志愿活动中无投诉、无安全事故、无影响活动荣誉事件发生;

2.参加长期性志愿服务项目,并且单个项目工时不少于15个小时;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评选:

(1)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或者全国性志愿服务活动时间达到30小时以上(含30小时),并得到志愿服务对象认可;

(2)参加过重大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并获得服务单位或组织单位的表彰;

(3)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二)评选“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的参选者应满足下列条件:

1.参选年度在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及其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学生组织中任职一学期以上,并且在日常工作中态度积极、认真负责、贡献突出,工作成绩受到大家认可;

2.参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含20小时),并且在志愿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或者为志愿服务的开展做出重要贡献,起到了引领、带头作用;

3.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学习成绩优良,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5.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评选:

(1)在某项活动的策划、筹备以及开展中贡献十分突出的;

(2)由于志愿服务工作而受到表彰的;

(3)在志愿服务工作方面有其他突出表现的。

(三)评选“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参选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并具有可推广价值;

2.活动的社会反响积极,受到组织机构表彰或者被媒体公开表扬;

3.实施时间1年以上,参与人数不少于30人;

4.从事支教开发、社会公益等社会影响力较大、服务受众较广的服务项目的优先。

 

五、评选机构

成立2016年度法学院志愿服务评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辅导员。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申报、评定、表彰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8日)

认为满足相应条件的同学自行向院青协提出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表;

(2)纸质版年度工作总结:个人申报的不少于1000字,项目申报的不少于2500字;

(3)所有作为参选条件的各项表彰、表扬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

(4)志愿服务证明:个人申报的,打印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网的管理系统的网页内容(包含总工时以及各个项目的工时情况),项目申报的,找院青协开具项目开启时间以及志愿者参与人数的证明;

本科生:电子版提交至xmulaw@163.com,纸质版交予陈慈航(18150086007)

研究生:电子版提交至xmulaw@163.com,纸质版交予吴建茜(18650849230)

2.评定阶段

(1)由院青协对各位申报人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汇总,并将汇总表与候选人相关材料提交评选工作小组;

(2)评选工作小组成员对候选人进行酝酿讨论,确定正式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

评选工作小组组织评选表彰大会,邀请学院相关领导为2016-2016学年度法学院“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以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颁发荣誉证书。

 

七、评选要求

1.评选前加大宣传力度,以保证让学院全体同学都能清楚地知道并且积极参与到本次评选中来,同时也有利于在评选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采用公开、透明的评选方式,主动公开相关评选过程,自觉接受监督,并且充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全员共同参与;

3.本次评选活动是展示志愿服务事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评选时要注意把各项指标综合起来考虑,认真对待志愿者的申报、评审工作,让真正的优秀的志愿者能够通过此次评选得到应得的褒奖。

4.已获得校级志愿服务相关荣誉、资助的个人和项目,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5.原则上,工时情况以厦门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网的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准。

 

 

                              共青团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委员会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厦门大学优秀志愿者推荐登记表

附件2: 2015-2016学年厦门大学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推荐登记表

附件3: 2015-2016学年厦门大学志愿服务优秀项目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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