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学年寒假即将开始,为做好留校海外学生在校期间的管理及服务工作,现将寒假期间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寒假期间,请留宿学生务必自觉严格遵守学校和公寓有关规定。尤其应注意遵守《厦门大学海外学生手册》中的住宿会客规定。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得在宿舍内酗酒,如有聚会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3:00,防止噪音扰民。
2、寒假期间,国际处设于联兴楼一楼的海外学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学生签证办理)将开放至2月4日。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联兴楼电话:2187232;嘉庚主楼办公室:2183606
国际处
200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