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07-08学年西藏学生困难补助的通知

发布人: 高斌 | 发布时间: 2008-05-04 | 阅读数:
今年我校西藏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补助等级 此次补助对象为我校招收的全日制西藏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其中一等补助每人每年5000元,二等补助每人每年3000元。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思想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的团结;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守则; (三)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三、申请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详细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一年级学生附第一学期成绩单,二年级以上学生附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有效公章),并于5月6日前上报学院分管辅导员处,由学院审核讨论并签字盖章后于5月9日之前送交学生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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