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暑假海韵学生公寓住宿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8-07-15 | 阅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精神,今年暑期学校为海韵三院(数学科学学院、软件学院、信息科学学院)保送生及延期毕业学生提供过渡床位,为涉及海韵一期改造申请下学期入住二期的部分研究生提供海韵二期床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海韵三院通知名单中的保送生及延期毕业学生于2008年7月17日 8:30—17:30办理手续,搬到指定过渡床位,并督促落实。请各学院通知暑期安排入住二期的研究生办理相关手续,第一批办理时间为7月17日8:30—17:30;第二批办理时间为7月26日8:30—17:30。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退宿:学生到原住楼栋办理退宿手续。 2、签订承诺书:学生须本人持原住宿宿舍家具清点单以及有效证件到公寓学生办海韵一或海韵二学生工作站(海韵7号楼124室、11号楼110室)签定《入住承诺书》。 3、入住:学生须本人持加盖海韵学生工作站章的家具清点单到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海韵二工作站(15号楼201)办理入住手续,并领取钥匙入住。 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视为自行放弃入住的资格,学校收回已安排的床位。 二、已安排暑期过渡宿舍的海韵三院保送生、延期毕业学生须于9月11日当天搬离过渡宿舍,并入住新宿舍。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1、海韵三院本科保研及延期本科生过渡宿舍安排表 (见学生处主页) 2、各学院下学期入住二期安排表(见学生处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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