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学生防抗台风暴雨的紧急通知(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8-07-28 | 阅读数:
各单位学生工作组: 根据气象预报,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正以每小时15公里左右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中心风力13级,很有可能在我省沿海登陆,并对我市造成严重影响。为做到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现就我校学生防抗今年第8号台风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紧急宣传发动,严密防范 各单位学生工作干部务必高度重视,丝毫不能有麻痹、侥幸的思想,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以最快的速度让每一位在校学生和在校外参加集体活动的学生知道台风“凤凰”的消息,并传达学校预防台风的布置和对学生的具体要求。 二、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启动“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系统抗台防汛安全工作预案”(附后),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一)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1、告知学生加强自我保护,台风期间,校本部学生不外出或减少外出,漳州校区学生不许外出。 2、台风来临时,学生应将门窗关严,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及时转移阳台花盆,杂物等,避免坠落伤人。 3、台风期间,严禁学生下海或在水库游泳,不许学生到海边观潮,更不得到海滩戏水。 4、台风期间,禁止学生进入在建或修建工地等危险地带。 5、台风期间,停止在校内举办除抢险救灾之外的一切公共活动,停止学生外出集体活动。 6、为预防台风造成的停水停电,提醒学生适当做好食品和饮、用水的储备。 (二)确保校外集体活动学生安全 各单位应迅速将今年第8号台风“凤凰”的消息通知在校外,尤其是在福建省参加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国防生军政训练等学生,并要求其带队教师认真负起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在外师生的安全。 三、认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各单位要根据“厦门大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防汛安全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巡查到位。 2、迅速建立学生防抗第8号台风工作组,确定1名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为总负责人。全体学生工作干部在岗在位,严阵以待。 3、坚持领导靠前指挥,政工干部靠前工作。各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要深入一线,台风期间要安排人员到所在的学生宿舍区值班,及时处理应急情况。 四、保持信息畅通,工作运作正常 台风期间,各单位学生工作干部要确保工作渠道畅通和通信工具全天候畅通。出现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值班电话2186248);若出现学生人员伤害,应第一时间先向“120”和校医院报告,并组织现场抢救。 附件: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防汛安全工作预案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廿八日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系统防汛安全工作预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一)学生工作处负责全校学生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处理,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上级机关和学校的指示精神,完善工作预案; 2、组织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工作站)学生工作组开展学生防汛安全教育和预防工作; 3、协调处理学生防汛抗灾的各项工作; 4、收集防汛抗灾信息,向学校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工作站)学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学生防汛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处理,主要职责是: 1、组织日常的防汛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 2、组织领导本单位学生抗灾工作; 3、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处理各种灾害事件; 4、及时报告学生抗灾、受灾信息。 二、工作原则 要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上,认识学校防汛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将损失降至最低。工作中必须遵从以下原则: 1、师生安全放在首位。 2、预防和教育为主。 3、坚持领导靠前指挥,政工干部靠前工作。 4、坚持信息渠道畅通。 三、工作措施 (一)平时应急准备: 1、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单位学生工作组,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自我保护能力。 2、各单位学生工作组和公寓办,要定期检查安全隐患,加强整改;需学校解决的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协调其它部门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在汛期,各单位学生工作组要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的,须有教师或干部带队,并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实施。 4、接到学校的自然灾害预报后,学生处立即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并将信息和学校工作布置及时传达给各单位学生工作组和公寓办;各单位学生工作组和公寓办要组织得力教师干部深入学生中进行针对性教育。同时,做好各种抗灾准备工作。对一些安全隐患,提请学校安排有关部门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二)事中应急处置措施: 1、各单位政工干部和公寓办学生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随时向学生处报告受灾情况;学生处要及时向校办和主管领导报告受灾情况,并按学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的布置、实施和落实。 2、学生处要会同校团委认真研究出现的各类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向学校报告,请求其它部门采取抗灾措施,配合其它部门做好抗灾工作。 3、出现灾害事故,所在单位应及时向“120”和校医院报告,组织现场抢救;学生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事故情况,学生处、校团委领导会同单位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领导抗灾工作,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安抚受灾学生,做好受灾学生的安置工作。 4、及时平息谣传、误传、稳定学生情绪,恢复学校秩序。 (三)事后处理措施: 1、认真总结抗灾工作经验,检查灾害发生原因,检查工作是否存在漏洞,向学校报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学生处、校团委、单位领导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慰问参加抗灾的工作人员和受灾学生。 3、学生出现死亡、重伤情况,要迅速组织调查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向学校报告,并通知死亡、重伤学生家长到校,做好接待、安抚和解释工作。 4、按学校决定做好其它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学习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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