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admin | 发布时间: 2017-11-15 | 阅读数:

一、评审对象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台湾本科生(不含2017级新生和延期毕业生)均可参评。

二、申请条件

1.认同一个中国;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共一个名额(6000/人)。

四、提交材料要求

1)需提交材料(纸质版即可):

1、《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见附件2

2、《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

3、成绩单

4、工时证明

5、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方式:

请将材料于201711161000前交至学术部王楠菲同学处,联系电话:18051895030,邮箱:314839240@qq.com

五、评选标准

初审标准按《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执行(附件1)。

总分由课程成绩分和行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

1.课程成绩分

课程成绩分满分80分,课程成绩分的计算公式为[6069分)学分数×30+7084分)学分数×60+(85100分)学分数×80]÷课程总学分数(各分数段学分之和)。

课程成绩分的计算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总计成绩为依据。

2.行为表现分

行为表现分满分20分,包括行为评议分和社会活动分两部分,其中行为评议分5分,社会活动分15分,总共20分。

详见附件1

附件:

1、附件1(厦大学〔2008〕39号)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 下载

2、附件2  厦门大学海外学生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下载

3、附件3  2017年度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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