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事局关于举办2009年毕业生人才网络交流大会的通知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8-12-16 | 阅读数:
各用人单位: 为服务用人单位对毕业生人才的需求,服务毕业生求职交流的需求,为供需双方搭建更加便利快捷的交流平台,提高人才交流成效,降低毕业生求职成本,促进供需双方更好地招聘、应聘,经研究决定,原定2009年1月13日、14日举办的“厦门市2009年毕业生人才交流大会及行业专场交流会”调整为“厦门市2009年毕业生人才网络交流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厦门市2009年毕业生人才网络交流大会 二、主办单位:厦门市人事局 三、承办单位: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四、活动时间:2008年12月17日至2009年1月16日 五、网络平台:厦门人事网(www.xmrs.gov.cn) 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 六、活动内容 1、公布我市毕业生需求信息; 2、毕业生人才网络招聘; 3、开展厦门生源毕业生人才信息登记。 七、参会方式 1、拟参加网络交流大会的用人单位请提前与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报名,并提交招聘信息。 联系电话:0592-5396651、5396621 传 真:0592-5396620 电子邮箱:jlb@xmrc.com.cn 2、毕业生请直接登陆厦门人事网、厦门人才网注册信息参与网络交流大会。 八、参会须知 1、本次网络交流大会为公益性活动,面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人才免费。各用人单位要积极参与活动,尽量多的提供工作岗位,吸储人才,相信并关爱广大毕业生人才,为他们就业分忧解难,努力提供给他们做出贡献、造福社会的平台。 2、毕业生人才要诚信求职,提交真实、准确的求职信息。求职中能有专业对口的岗位最好,如一时无法找到专业对口的岗位也不要紧,只要有招聘单位给你工作岗位和适当待遇,就“不等待先干再说”,“干什么,学什么”;确实在厦暂时找不到合适岗位的,“天生我才必有用”,先到山区、基层、需要你的地方去干,去锻炼成长,人生的价值是靠自己创造出来的,不要浪费人才。 3、用人单位要重视毕业生求职材料,对通过网络提交的求职材料,应在收件后十个工作日内答复毕业生。 4、谢绝在网络上发布与求职招聘无关的信息;对发布有害信息者,将通过有关机构追究其责任。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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