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中华民族伟大民族精神,展现当代中国青少年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发现和培养优秀青少年艺术人才,促进国际青少年的沟通和交流,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举办第二届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 一、 活动时间 启动日期:2008年08月25日 截 稿 日 期:2008年12月30日 二、参加对象 35周岁以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区、港澳地区的青少年,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子弟。 为增进国际青少年的学习与交流,丰富活动内容,欢迎35周岁以下和各国(地区)青少年参与此活动。 三、参加展评内容和规则 1、参加展评的作品将以省为单位将按青年组、少儿组两大评选组别评选,最终入选全国进行评选。 2、参评作品范围: 理解、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品;描绘、歌颂祖国山川风物作品;描绘、理解奥运作品; 描绘生活情趣作品;其它健康内容作品。 3、参评作品类别: 诗歌类:格律诗、现代诗、儿歌等; 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等; 绘画类:中国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儿童画、漫画等; 摄影类:彩色作品、黑白作品。 4、参加展评规则 参评作品请务必在作品背面贴上报名登记表或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电话、通讯地址、监护人和指导老师等信息。 参加展评作品的作者本人及监护人必须共同填写、签署《我的声明》,并连同作品一起挂号邮寄。 参加展评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未参加过其它评选活动的、未经发表过的真实 作品;每位选手参评作品的数量不限。 报名登记表和《我的声明》请登陆www.73art.com.cn 组委会官方网站下载。 四、奖项设立 1、分别在青年组和少儿组内按照各参评作品类别,每个评选类别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个人奖项。(诗、书、画、摄影) 2、以奖金的形式总评选国家级和省分级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3、为表彰成绩优秀的团体参评单位,设立优秀组织奖(奖杯)和优秀辅导教师奖(每省1位)。 4、总评选国家级和省分级评选获奖作品参加国(境)内外巡展和交流活动。 5、奖项设立: a、全国级青年组奖金(一等奖10000元人民币、二等奖3000元人民币、三等奖1000元人民币) b、全国级少年组奖金(一等奖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 c、省级青年组奖金 (一等奖3000元人民币、二等奖1500元人民币、三等奖500元人民币) d、省级少年组奖金 (一等奖1000元人民币、二等奖600元人民币、三等奖300元人民币) e、优秀奖奖项颁发证书 f、优秀组织奖颁发奖杯 g、辅导教师培育奖项奖金1000元人民币 h、凡作品入围的作者可吸收为小记者协会会员,并颁发证书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国际青年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中华小记者协会 六、备注 1、学生作品的收集与上报工作由厦门大学学生委员会统一负责 2、请报名参加的同学将作品于2008年12月30日当天09:00-11:00;15:00-17:00时段内交至自钦楼三楼学生组织办公室,逾期不候。 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展评活动 全国组织委员会 2008年8月25日 第二届可爱的中国•青少年诗、书、画、摄影作品报名 登 记 表(见校团委文档下载区)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作品尺寸 创作时间 作者姓名 作者学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性 别 指导教师 通讯地址 作 品 内 容 简 介 备 注 作品评审委员会意见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010―82784771 传 真:010-62988123 邮 箱:kadzg2008@126.com 联系人:张金英 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