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延期毕业硕士生办理暑期延期住宿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09-07-06 | 阅读数:
各位延期毕业硕士生同学: 您若已经向研究生院提交了延期申请并审核通过,办理了延期手续,且需延期住宿,请及时向学校公寓学生办提出延期住宿申请。还没有办理延期手续的,请及时到研究生院办理。因今年学生宿舍资源紧张,为优先保证回迁的漳州校区2007级本科生、2009级各类新生的住宿,学校仅能为您提供至2009年8月30日的延期住宿。 请您于2009年7月6日14:30—7月7日17:00(上班时间内)到公寓学生办办公室:海韵7号楼-124(电话:2184068)或芙蓉12号楼-118(电话:2182381)办理相应的延期住宿手续,公寓学生办将为您安排延期住宿,并开通进出学生公寓相应的门禁权限。门禁权限时间截至2009年8月31日止,之后您将无法刷卡进出学生公寓,请您于2009年8月30日前(含本日)及时退宿,搬离延期住宿的宿舍。 延期毕业硕士生的暑期延期住宿安排,原则上仍住在原宿舍。但若您现住的宿舍已纳入今年漳州校区07级本科生回迁的住宿规划方案中,为了保证7月25日、26日回迁的漳州校区2007级本科生顺利入住,公寓学生办将为您提供新的宿舍住宿。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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