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已婚研究生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反映夫妻同住的愿望,对此,学校表示理解,并关注已婚研究生夫妻同住的实际需要,也一直在积极想办法帮助有需求的已婚研究生尽量创造条件,解决问题。本学期初,学校已就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住宿开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双方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人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
3、申请人填写的入住申请表(可到学生公寓办主页下载专区下载,网址:gyxgb/)。
三、安排原则
优先安排学历与年级较高的申请人,情况相同的申请人以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住宿。
四、住宿楼栋及标准
凌云十号楼学生宿舍六楼,住宿费为每学年4800元(RBM)。
五、住宿条件
双人床一张,衣柜两个,书桌两张,热水器1台,空调1台,独立卫生间等。
六、住宿期限
若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中一方毕业,应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并搬离该宿舍。
七、申请时间
夫妻双方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有同住需求的,请于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到公寓学生办(芙蓉十二120室,电话:2187951),按通知要求提交入住申请材料。
八、审批程序和办理流程
1、学生公寓学生办提交申请材料;
2、公寓学生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公寓学生办根据申请材料,核对学生身份,进行资格认定;
4、公寓学生办审核通过,开具入住缴费证明;
5、学生凭交住宿费证明到财务处交纳住宿费;
6、学生凭住宿费发票、证件到公寓学生办办理入住手续,填写承诺书,领取入住单;
7、学生凭入住单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正式入住。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