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校庆期间,我院将评选颁发“翰因奖学金”、“普衡奖学金”、“大道之行奖学金”、“陈茂铨王琇琳伉俪助学金”、“普衡助学金”、“庄材涂助学金”、“郭清秀助学金”、“观韬助学金”、“苏商助学金”等项院级学生奖助学金。现将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的评选名额、金额及对象
本次将评选颁发的2010年度院级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的具体名额、金额及对象,参见“附件1”。
二、奖助学金的评审条件
(一)本科生、研究生参评院级奖学金,分别参照《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试行)》和《华人策略综合讨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执行。其中,参评院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应当有学术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或者在校级及以上的学科类专业竞赛中至少获得三等奖。
(二)本科生、研究生参评院级助学金,应当符合下列评审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家庭经济困难;
4、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5、热心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内的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工时;
6、属于非毕业班学生。
三、奖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填写《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奖学金申请表》或《华人策略综合讨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于3月17日前提交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申报者只能选择申报奖学金和助学金中的一项,不能同时兼报。
申报者在同一学习阶段已经获得校级或院级奖学金的,不再申报本次院级奖学金。
2、班级审查:各班班长对申请者提交的表格进行形式审查,并于3月19日前提交到所在年级辅导员处。
3、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按照评审条件于3月25日前确定院级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然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五天。
4、捐设者确认: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报送捐设者审查确认,并择时颁发奖助学金。
特此通知。
华人策略综合讨论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