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生参与世界海洋日暨中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10-03-31 | 阅读数:
各学院团委: 为增强全民海洋意识,呼吁全社会认识海洋、关注海洋、保护海洋和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国家海洋局自2008年开始,连续开展两届“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 从2010年起,我国将6月8日定为中国的“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国家海洋局计划在此期间会同有关国家部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年世界海洋日暨中国海洋宣传日”系列活动,其中包括:与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海洋出版社承办的“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由中国海洋学会、网易网、人民网协办的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以及海洋知识进课堂、进校园等活动。 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活动已于2010年3月19日正式启动;第三届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活动也将陆续启动,其中特别奖、一、二等奖获得者,将有幸赴南北极或西沙考察,请各学院及时关注主办方网站的信息。 现将《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活动启事》附后,请各学院团委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发动学生参与,并于8月16日之前将参赛作品及作者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院系、年级、联系方式)发到tw@xmu.edu.cn,联系人:唐腾凤,联系方式:2186206。 附件: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活动启事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0年3月30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活动启事 由国家海洋局主办,海洋出版社承办的第二届全国“爱我蓝色家园”征文活动于2010年3月15日正式启动,欢迎社会各界朋友踊跃参与。   一、 征文主题   征文活动以海洋为主题,凡阐述对象或故事背景与海洋相关的作品均在本次征稿范围之内。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   承办单位:海洋出版社   协办单位:中国海洋学会、网易网、人民网   媒体支持:中国网、《中国海洋报》、《海洋世界》杂志、《海洋开发与管理》杂志、《海洋学报》杂志   三、 稿件要求   征文作品内容应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和趣味性,格调健康,积极向上,语言优雅,文字精炼,注重真情实感。   作品必须为原创,此前未发表于任何媒体(包括互联网)。稿件类型按以下两类划分,分别评奖。   【A类稿件】   体裁范围:小说、散文、人物传记等文学作品(不包括诗歌)及科普科幻类作品。   创作要求:字数以3000字左右为宜,最长不得超过5000字。   【B类稿件】   体裁范围:动漫脚本;话剧、儿童剧、电影剧本(文学本或剧本大纲),电视连续剧大纲;公益广告脚本。   创作要求:作品字数不限。应包括标题、剧本类型、主题摘要(100字左右)及具体内容。   四、 参与办法   请将作品稿件保存为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hyzw@soa.gov.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爱我蓝色家园征文”字样。   或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海洋出版社   征文活动办公室 收   邮编:100081   联系电话:010-62100098   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征文活动组委会将对作者的个人信息及个人作品严格保密,参赛者填写的个人信息将作为获奖后的有效联系方式,因信息不实造成联系不畅,将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资格。   五、 奖励办法   征文活动按A、B两类各设:   一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金4000元;   二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颁发证书,奖金500元;   另设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六、 截稿及获奖信息查询   截稿日期:2010年8月15日。   获奖信息公布日期:2010年10月15日   获奖信息查询: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www.soa.gov.cn      海洋出版社网站 www.oceanpress.com.cn        网易网www.163.com        人民网www.people.com.cn        中国网www.china.com.cn        《中国海洋报》        《海洋世界》杂志        其他相关媒体   七、 权利声明   本次征文活动奖金均为税前额。 征文作品一经提交,均视为作者同意并遵守本次征文活动要求。活动组织方优先享有对作品汇编改编及出版的权利,并无偿享有非商业性网络传播的权利。优秀作品一旦用于拍摄、商演等商业性活动,有关具体权利事宜将与作者另行签订协议。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征文活动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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