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办研〔2010〕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10〕2号)及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转发通知(闽法宣办〔2010〕2号)要求,现将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深入思考、精心选题、认真调研,在全面深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思路和举措建议,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各地各校报送的文章由我厅报经省法宣办筛选,优秀论文报全国普法办参评、发表,其他文章的重要观点或有价值的论断经摘录后推荐至省法制宣传或依法治省简报上刊发。各地各校完成工作情况将作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请你们在2010年4月30日之前将论文一式两份并电子稿报送至我厅政策法规处。(同时请发一份给法学院聂鑫老师nx@xmu.edu.cn)。
电子邮箱:jytfgc@fjedu.gov.cn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邮编:350003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