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期末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10-07-20 | 阅读数:
各单位: 目前正值本学年第三学期,暑假临近,天气日趋炎热,学生出行日益增多。为做好我校期末和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稳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暑期值班制度。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在暑假期间要保持信息通畅,在校本部要保证至少有一名副书记和一名专职辅导员在校值班。漳州校区由学生办统一布置,每个园区至少要安排2名专职辅导员在校值班。值班期间,要深入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动态。具体人员安排请于7月20日16:00前报学生处管理科。 二、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特别是女生应集中住宿,不得单独住宿。学生宿舍不得出租出借,不得留宿他人。请各单位将留校学生人数于7月20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三、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强调有关防火、防盗等安全注意事项。尤其是最近诈骗事件屡有发生,要教育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离校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治安等法规,不携带违禁品旅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四、加强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各单位要在行政办公楼张贴醒目的宣传材料,并通过学生大会、网站、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开展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不断加强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要私自到海、湖和水库游泳,特别是严禁到缺乏安全设施、偏僻的地方游泳。要以一些游泳事故为案例,教育学生要吸取教训,珍惜生命,不能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和侥幸心理。 五、开展防台风安全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防台风常识,提高学生特别是留校学生、沿海学生防台避灾的意识和能力。提醒学生台风期间注意安全,在台风到来时尽量避免外出;台风来临前夕,要组织人员检查学生宿舍情况,排查各种安全隐患。 六、确保2008级本科生回迁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各单位在学生回迁前要统一开展专项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乘车乘船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托运的行李要做好醒目标识;合理做好学生乘车、乘船的安排和组织工作,确保整个过程安全有序,防止出现拥挤混乱的情况;学生回迁本部后,要在第一时间清点人员,掌握所有未到校学生的情况;指定专人加强回迁行李的管理和分发工作,确保学生财产安全。 七、高度重视暑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工作。参加实践活动的全体师生要牢固树立安全防患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不参加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带队老师和所有同学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学校和学院汇报在外情况。 八、发生突发情况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刻上报校总值班室(电话:2186110)和学生处(电话:2186248),不得延误。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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