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要求,对2010级非应届博士生和硕士生奖学金发放资格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核查非应届研究生的档案是否转入我校,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发放研究生奖学金。
2.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学生,应有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辞职证明文件。
3.入学前没有工作单位的学生,应有入学前档案所在机构开具的未就业、无工资收入的证明文件。
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收齐上述材料原件,连同《2010级非应届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生处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scglk@xmu.edu.cn。
另附:请2010级有关研究生将个人材料于9月29日17:00时前交至法学院C206聂鑫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2010级非应届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见学生处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