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厦门大学庆祝国庆暨教师节文艺晚会观众组织工作的通知 (转发)

发布人: 聂鑫 | 发布时间: 2010-09-28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为庆祝国庆暨教师节,学校决定于9月29日举行庆祝晚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会时间及地点 2010年9月29日晚上7:30,厦门大学建南大会堂。 二、观众组织要求 1.各单位按照“厦门大学庆祝国庆暨教师节文艺晚会座位安排表”(法学院位置:9-15排单号1-31号),由学院分管领导负责带队; 2.晚会开始后,请带队老师在本单位观众席就坐,做好现场组织工作,并配合工作人员及时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问题; 3.晚上7:20前入场完毕,各单位师生请在指定位置就座; 4.着装整齐,遵守现场秩序,关闭手机或调整到静音状态,服从工作人员引导管理。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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