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首届3•15维权短信大赛火热征集作品中…

发布人: 刘洁 | 发布时间: 2011-03-10 | 阅读数:
亲爱的朋友们: 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参加3•15维权短信大赛。 赶快活动您的手指,激发您的创意,书写维权寄语吧! 2011年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只是一个符号和标志。每次消费,就形成一个简单的交易关系,中间就包含了一个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 我们已步入一个“拇指时代”,手机短信不再单一的只是人们沟通联系的工具,也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 3•15维权短信大赛,以活动你的手指,激发你的创意,书写你的维权寄语为主题,利用短信文化,用自己的方式发现并记录你的维权感悟。 一、活动主题 活动你的手指,激发你的创意,书写你的维权寄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三、大赛评委团 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法官 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指导老师 四、活动细则 1.大赛时间:2011年3月8日-2011年3月17日 2.征集方式: 1)手机短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用户编辑短信发送到13459291909,进行投稿,相同内容不可重复投稿。 2)中国移动用户加飞信13459291909发送。 3)短信征集截止日期:2011年3月15日中午十二点 3.初评时间:2011年3月15日下午-2011年3月16日,根据参选的短信内容,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对参赛内容进行初评,选出入围短信。并将精选短信提交评委团。 4.评委评选:2011年3月17日。评委团根据大赛评选规则,评选出获奖短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五、作品要求 撰写的短信要围绕活动主题,格调积极健康,文字活泼,构思新颖,,机智幽默。 六、评选标准 在评选的过程中,将根据创意、实用、时尚三个标准来对作品进行评选。 七、参赛内容要求 1)参赛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每条短信要求在70个汉字或160个字符以内有效。 3)参赛者不得发送任何非法的、骚扰性、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挑衅的、庸俗的,黄色等内容的短信。 4)参赛者不得发送危及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短信。 5)不发送任何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短信。 6)方言幽默短信,能够突出自己方言特色,不得损害本地区人民群众的感情,对于此类健康、积极、诙谐、幽默的方言短信评选最佳将给予特别奖励。 7)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将对每一条参选短信内容进行在网络、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查找搜索,鉴别是否原创,60%以上内容重复者视为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  100元话费 二等奖 2名  50元话费 三等奖 3名 30元话费 奖品将以话费直充的方式发送给获奖者并短信提醒。 厦门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热线:1345929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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