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招聘实习生通知

发布人: 吴荻 | 发布时间: 2011-06-22 | 阅读数:
作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组建的中国首家律师集团事务所,国浩拥有从事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以及境内外上市的丰富经验和卓著业绩,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自1999年至2008年,国浩连续10年在证券IPO、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及基金募集发行法律业务中,市场占有率全国排名第一位,并且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截至2009年2月,在深交所上市的中小企业板IPO项目共计274家,其中由国浩承办的上市公司为28家,占全部项目的10%,位居全国各律师事务所之首。 截至2010年10月22日,在已通过审核的152家创业板企业中,国浩承办的IPO项目达15个,市场占有率为10%,位居全国各律师事务所之首。 广州国浩是国浩的核心组成机构,以证券业务彰显特色。广州国浩在资本市场上已完成诸多成功的案例,拥有丰富的证券法律事务服务经验,是在华南地区处于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为了向我们的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我们需要高质量的人才加盟来推动本所的不断发展,现在我们招聘的职务是律师助理,主要从事证券法律事务,详细内容如下: 招聘岗位名称:证券业务律师助理 工作性质:实习 工作地点:广州 招聘人数:1人 实习期间:2011年7月至毕业前。期间可请假回校处理论文及毕业事宜。 待遇:本所提供同行业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工资薪金由基本工资及项目提成、年终奖等组成,转正后的税前基本工资不低于5000元/月。实习期间工资为3000元/月。实习结束后,双方都满意者可正式入职,实习期抵试用期。 职位要求: 1.男性; 2.品行端正、勤奋务实; 3.法学研究生二年级(非法律硕士)并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英语六级水平以上; 5.为人积极主动、能承受工作压力、独立承担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适应经常出差的需要。 简历接收截止日期:2011年7月1日 有意者,请将详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近照一张)发至grandall-gz@163.com,邮件标题的格式如下: 就读院校+姓名+应聘职位 符合应聘条件者,本所将尽快安排面试。

上一条: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广东陈梁永钜律师事务所招实习生

下一条:关于加强我校学生游泳安全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