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因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岗位
(一)理论研究专岗人员1名。
(二)公证辅助岗位人员(公证员助理)3-5名。
二、岗位要求
(一)理论研究专岗人员:
1、年龄28岁以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政法大学或“211工程”院校法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专业为法学;
3、在省级以上[CN]号刊物上公开发表2篇以上法学专著;
4、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法律文书拟写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二)公证辅助岗位人员:
1、年龄25岁以下,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政法大学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3、热爱法律服务事业,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一定的法律文书起草能力,为人诚信,性格外向,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吃苦耐劳,具有团队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4、同等能力条件下,优先考虑以下因素:①中共党员;②通过国家司法考试;③精通闽南语;④有驾驶经验。
三、录取方式
按笔试、面试及实习总成绩差额录取,实习时间不少于两星期。
四、应聘材料接收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4月15日止。
五、应聘要求
1、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件、近期彩照、大学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有资格技能证书(如计算机、外语、驾驶等)、荣誉证书、毕业论文或本人撰写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等材料发至916569642@qq.com。
2、应聘人员应保证未曾受过行政及刑事处罚,没有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
3、本处将根据简历进行初筛,并电话通知通过初筛者前来本处面试、笔试和实习,未经通知前来实习者恕不接待。
六、基本待遇
1、实习期间给予50元/天的生活补助,并为外地应聘人员提供集体宿舍、报销往返火车票。
2、录用后试用期满,理论研究专岗人员月薪(含五险一金)人民币5000元以上,公证辅助岗位人员月薪(含五险一金)人民币3600元以上,提供集体宿舍居住。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