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研究生参与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及暑期实习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张晓强 | 发布时间: 2013-05-17 | 阅读数:
为发挥社会实践在我院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我院研究生综合能力,引导同学们发挥专业优势、关注社会发展,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教学活动组织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法学院决定加大力度组织好我院研究生参与夏季学期及暑期实习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2-2013学年小学期及暑期 二、对象:法学院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已经获得推免生资格的2013级研究生 三、立项说明 1.实习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习、基地实习、企业实习、律所实习、社会调查、项目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与法学或法律相关即可; 2.鼓励结合社会热点、专业内容进行创新性研究; 3.鼓励在厦门市以外地区进行实地研究; 4.立项情况等需填写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项目申请书》和《2012-2013学年夏季学期研究生各类教学活动资助申请汇总表》,于5月20日前发送至195489282@qq.com; 5.学院会根据立项选题及组队情况进行筛选审核。 四、组队方式 1.每支队伍需由我院5名以上研究生组成,自行确定队长作为联络人; 2.每支队伍可自行联系带队老师、指导老师,协助完成实习实践。 五、相关政策 1.各队可申请一定的餐饮、住宿、交通补贴; 2.符合我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的,可认定该学分; 3.对于在实习实践过程中表现出色、有成果潜力的团队,将优先参与各级学术学业竞赛推荐。 请同学们积极组队、踊跃报名!

上一条:2013年全国财税法暑期班招生通知

下一条:南海研究院诚聘学生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