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继续做好选派第四批学生团支部书记到社区挂职锻炼的通知

发布人: 林旭荣 | 发布时间: 2013-10-23 | 阅读数:
思明校区各院团委、团总支: 校团委于今年7月份开展了第四批厦门大学学生团支部书记挂职锻炼项目的选任工作,共选拔40名同学上岗。现仍有84个空岗,进行第二轮选拔。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派职位 街道团工委书记助理(新增)、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社区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助理。 二、选派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报名的学生担任团支部(团总支)书记、委员,党支部书记、班长、学生组织主要干部等,其中党组织书记助理要求为党员,街道团工委书记助理要求院系团总支书记或主要学生干部。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者,课业负担不宜过重,每周至少有两个半天无课程。 3.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强,善于沟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 四、挂职时间 2013年11月-2014年11月,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工作。集中挂职时间至少为一个月,一般安排在假期(暑期或寒假),研究生视实际情况可在征得学校和挂职单位同意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分散挂职时间可安排在日常课余时间,每周至少2个半天到岗,尽量不与正常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挂职期间在挂职单位的实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 四、工作流程 1.报名时间:10月18日-10月23日,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团支部书记挂职锻炼报名表》(附件)后,交至各年级分管辅导员。 2.学院考核推荐:10月24日-10月25日,对报名同学进行考察,形成推荐排序,于10月25日17:00前上报校团委。 3.10月28日-10月29日统一组织面试,确定录取名单。 五、政策支持 挂职期满,由校团委和挂职单位对其作出鉴定,评定等级,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挂职期间产生的交通费用予以适当补贴;对于学生与社区共同孵化出的创新性项目、共同培育的社区品牌、共同开展的社区群众认可度好的活动,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厦门大学优秀学生团支部书记挂职锻炼报名表 附件2:社区助理需求表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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