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厦门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 陈莉 | 发布时间: 2014-04-21 | 阅读数:
各班: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 努力营造我校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并为教育部主办的全国教育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大赛选拔优秀参赛作品,我校拟于 2014年 4 月-6 月举办厦门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纪委、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 承办单位: 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二、大赛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我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与传播,促进广大干部师生树立勤俭廉洁意识,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引领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活动以“明诚信之礼,树南强清风”为主题,从高校师生视角倡廉洁、行勤俭、树清风。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以各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参赛作品,并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各承办单位。每个单位每类项目报送作品不超过 10 项。 2.大赛由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软件学院等 4个单位按作品类别分别负责组织,由纪委、宣传部、监察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和承办单位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优秀作品展。优秀作品展由校团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高校廉政文化优秀创作成果进行展示宣传。 五、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比赛由人文学院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比赛由艺术学院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比赛由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 等。比赛由软件学院负责组织。所有参赛作品请于 2014 年 6 月 10 日之前报送到各承办单位。 六、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 4 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并结合各党委(党总支)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 6 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并将获得一等奖的作品选送至全国教育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 七、作品报送 参赛作品请参照各类参赛作品报送要求(详见附件)分类集中报送至比赛各承办单位。 纪委、监察处联系人:邹海燕2186219 hy_zou@xmu.edu.cn。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人文学院。联系人:谢园2187177 xieyuan@xmu.edu.cn。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艺术学院。联系人:李新元2185556 lixinyuan@xmu.edu.cn。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熊剑龙2183677 24996796@qq.com。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软件学院。联系人: 刘锦锗2580555 ljz16@xmu.edu.cn。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 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 3.严格标准, 公平公正。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 本着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 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附件:厦门大学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中共厦门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 厦门大学监察处 厦门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共青团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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