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5日下午,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学院419会议室进行集体学习,学习内容为如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了学习。学习由院党委书记李智勇主持。 首先,李智勇书记带领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厦门大学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与会领导对照自身,展开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大家还深刻地领会到,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是首要的任务。持续深化地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开展深入持久的学习讨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为做好对照检查、整改提高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握学习重点,把学习领会中央精神、指定教材和学习贯彻学校学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 随后,为了更好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李智勇书记要求我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须下到基层,访谈所联系教研室的所有教师,所有学生,以及工青妇组织,要以“访”为基础,以“创”为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我院工作作风,并在会上制定了《法学院教育实践活动院领导联系教师、学生以及群团组织方案》。 李智勇书记随后在总结大家发言的基础上,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指出要把学习贯穿活动全过程,把学习教育与听取意见有机结合,与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有序衔接,做到相互贯通、协调推进;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全院师生员工对党政班子成员 “四风”方面的反映,对整改落实的意见建议,要带着问题抓学习,在听取意见后深入查找思想根源,找到问题症结,明确努力方向。